【阎氏名人楷模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

    中华阎氏网 2013年9月30日 百科


阎庆文,男,汉族,1955年5月出生,辽宁葫芦岛人,1976年6月参加工作,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。2013年2月7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》等有关规定,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。

1976年6月至1982年5月任辽宁省锦西县沙锅屯公社革委会副主任;

1982年5月至1983年11月任辽宁省锦西县沙锅屯乡党委副书记;

1983年11月至1984年9月任辽宁省锦西县沙锅屯乡党委书记;

1984年9月至1987年2月在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培训班党政管理专业学习;

1987年2月至1987年4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常委;

1987年4月至1990年1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常委、副区长;

1990年1月至1990年3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副书记;

1990年3月至1992年2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副书记、区长;

1992年2月至1996年3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书记;

1996年3月至1996年8月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书记;

1996年8月至1997年1月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、党委书记;

1997年1月至2000年1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局长、党委书记;

2000年1月至2002年3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;

2002年3月至2007年5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、党委委员(其间:2004年9月至2006年12月在辽宁省委党校法学专业学习);

2007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、党委副书记(正厅级);

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;

2013年1月以后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代院长、党组书记。

2013年1月当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
中共辽宁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。

2013年1月6日[2],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部大会,宣布省委关于省法院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,省委决定阎庆文同志[3]任省法院党组书记。

2013年1月18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,任命:阎庆文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代院长。[4]

2013年1月31日,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,选举阎庆文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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