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西方社会的姓和氏问题 殷站长烟台发言稿注解补充
- 中华殷氏网 2009年8月10日 殷作斌
关于西方社会的“姓”和“氏”问题(殷站长烟台发言稿补充:[注4])
发布: 2009-8-10 01:07 |
殷作斌在烟台会议上的发言稿注解补充:[注4]
关于西方社会的“姓”和“氏”问题
英语中“姓”虽也表示血缘关系,但没有汉语的强。而“氏”这个字,在英语中根本不存在,英语中没有能完整表达汉语“氏”这个概念的词。因而,西方的姓氏制度对社会形态的影响远没有中国的强。
“姓”的英语叫“surname”,在名字“name”加前缀“sur”,“sur”就是“附加”的意思。其构词结构和“surtax” 是一样的,在税“tax”加上前缀“sur”,就是“附加税”“surtax”。完全没有汉语“姓”是“女生”或“亻生”的意思。[中国人是姓在前,名在后;而西方人通常是是名在前,姓在后。例如,约翰·斯图尔特·史密斯(John stuart Smith)即为姓史密斯.名约翰]。中国人很早就有姓,很看重姓,把姓视为血缘关系、传宗接代的最重要的标志。西方则将姓看得很轻。古代英国人只有名而没有姓.从公元10世纪开始,即相当于中国唐朝末年,才有一部分贵族学习中国人以封地为姓。自11世纪到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,基督教要求对姓氏进行登记,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。这样,前后用了大约5OO年时间,英国人才算都有了姓。在英国,最普遍的是以职业为姓。例如,史密斯这个姓(Smith)就是铁匠的意思。库克这个姓(Cook)就是厨师的意思。还有一些姓,原是父亲的名字,加一个“逊”字(son),意为某人的“儿子”,就成了这一家后代的姓。例如,托马斯(Thomas)的后代姓托马森(Thomason),或汤姆森(Thomson);杰克(lack)的后代姓杰克逊(Jackson);威尔(Will)的后人姓威尔逊(Wilson);威廉(William)的后代姓威廉森(Williamson)等等。
中国的“氏”字,在英文里没有确切的对应字。现在中国人说的“姓氏”(姓氏合一以后),翻译成英语就叫“surname”。
英国的苏格兰有一个词叫克兰“clan”,本意是小集团,或部族的意思,中国人将它翻译成“氏族”,如短语“clan society” 就翻译成“氏族社会”,其实当初要翻译成“部族社会”或“原始小集团社会”未尝不可,我不知,这“氏族社会” 是谁最先翻译的。另外还有几个英语词接近汉语古代氏族的概念,古希腊人,通常将原始集团叫“gens” (通常指父系氏族),美洲印地安人,将部落、宗族叫“tribe”,也就是“一邦”的意思,蒙古游牧部落则叫“horde”。总之,我认为,英语中没有能完整表达汉语“氏”这个概念的对等词。但古希腊有一个表示实施族外婚的群体的词(部落中由数个奉同一图腾的氏族组成的族外通婚单位)与中国原始社会的族内不可通婚的“亚氏族”概念比较接近,叫“phratry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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